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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创建专栏第四十五期:死亡病例讨论制度(2)
来源:发布时间:2024/5/31 9:32:00点击率:347

三甲创建专栏第四十五期:死亡病例讨论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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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知晓: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入院时间、死亡时间、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入院诊疗经过抢救记录、死亡诊断、死亡原因和讨论意见,要记录每一位发言人的具体内容,重点讨论记录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意见、注意事项等。

主管医师将患者基本信息讨论时间、地点、参加人(其他科室人员应注明学科、职称)、主持人、记录人,综合讨论意见记入病历中形成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由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死亡病例讨论必须明确以下问题:

1.死亡原因。

2.诊断是否正确。

3.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

4.从中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5.抢救措施是否恰当及时。

6.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培训。

医务科及相关科室针对临床死亡病例讨论有效执行进行每季度督查,并及时对全部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对诊疗规范及服务流程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意见。持续改进意见包括对诊断、治疗及抢救整个医疗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的改进意见及措施对现有制度流程及可能存在的系统安全等问题进行的改进及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专业技术、基本技能等学习培训等。

 

供稿科室:三甲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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